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精神,现将2013年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农村卫生事业服务的本县户籍学生。其中报考定向培养本科的须达到第二批理科录取分数线;报考定向培养大专的须达到第三批理科录取分数线。
二、承办院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临床医学、中医学本科,学制五年。
杭州师范大学,预防医学本科,学制五年。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大专,学制三年。
三、招生(招聘)计划
2013年全县定向培养计划总计31名,其中临床医学本科13名,中医学本科3名,预防医学本科5名(含欠发达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名),临床医学专业专科10名。
四、招生(招聘)程序
(一)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本科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专科安排在理科第三批提前录取。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
(二)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永嘉县卫生局。
(三)县卫生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永嘉卫生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四)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县卫生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将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专科层次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拨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1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中医学及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层次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单位关于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农村社区医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0〕39号)要求执行。
浙江温州泰顺县2013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温州平阳县卫生机构2013招聘体检结果的通知浙江2013年温州市鹿城区招聘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公布浙江2013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岗位表浙江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2013招聘公告浙江绍兴市越城区2013年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浙江2013年越城区事业单位招考体检递补人员名单浙江2013年绍兴上虞丰惠镇人民政府招聘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浙江绍兴上虞市人民医院招聘2013年医学类硕、博士研究生公告浙江2013年上虞市卫生医疗招聘卫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结果公布2013浙江绍兴嵊州市卫生系统招聘计划变动情况的通知浙江绍兴嵊州2013年基层卫生招聘公告浙江2013年绍兴新昌县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浙江开化县2013招聘部分事业单位递补参加体检浙江2013年常山县招聘入围考察人员名单